结论:
处理债务清偿时,夫妻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不足时不涉及共同财产但可用其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偿债,司法实践遵循先共同后个人债务原则。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债务清偿规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优先用共同财产偿还体现了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也符合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责任的原则。当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能发挥夫妻双方的自主性。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保证了公平公正。而个人债务用个人财产清偿,避免了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不当侵害,仅在必要时使用其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偿债,平衡了各方利益。司法实践中先共同后个人的原则,能有序保障债权人利益,也合理分配了夫妻与债权人之间的权益。若您在夫妻债务清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