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协议离婚对孩子探视权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另一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且执行对象非孩子,行使探视权要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协议离婚对探视权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遵守。当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先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若协商无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法对探视问题作出判决。若对方不执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能保障探视权的实现,但法律明确规定强制执行对象是协助义务人而非孩子,目的是保护孩子的权益。并且,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行使探视权要以有利于其身心健康为原则。如果您在探视权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