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款人提供假资料,担保人不知情时,担保责任承担分情况。债权人不知情,担保合同有效,担保人可能担责并可追偿;债权人知道未告知或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担保人不担责。
法律解析:
在借贷关系里,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且担保人不知情时,担保责任的判定依据债权人的情况而定。若债权人也不知情,担保合同受法律保护依然有效,担保人要按合同承担责任,但事后有权利向提供假资料的借款人追偿。若债权人知晓借款人提供假资料却不告知担保人,这违背了担保人真实意愿,此时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要是能证明债权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来骗取担保,担保人同样无需担责。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如果大家在借贷担保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责任和自身权益,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