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方应全额赔偿直接损失,比如交付不合格产品导致的标的物损毁、为履行合同已支出的费用等,遇到此类情况,受损失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违约方索赔。
(二)对于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受损失方需证明其具有确定性且在合理预见范围内,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比如生产企业要证明因对方违约错过销售旺季而损失利润的具体数额和合理性。
(三)受损失方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若未采取适当措施,扩大部分损失违约方不赔,所以受损失方要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四)若合同有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按约定处理,若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