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合法途径对其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核查,之后采取冻结、划拨、拍卖等措施,用这些财产来清偿债务。
(二)列入失信名单:向法院申请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像不能乘坐飞机、高铁,无法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以此施压促其履行义务。
(三)寻求协助:要求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帮忙调查其下落和财产线索。
(四)追究刑事责任:若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严重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刑事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