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财物被他人侵占,首先要收集证据,比如保管财物的协议、协商要求返还财物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实对方持有自己财物且拒不归还。
(二)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属于侵占,要求对方返还财物,并保留好协商记录。
(三)若协商无果,根据当地司法机关规定的数额标准,判断是否达到“数额较大”。达到标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