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不起诉情形争取:收集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的相关证据,提交给检察院,以此争取法定不起诉。
(二)酌定不起诉情形争取:若自身属于初犯、偶犯,获利少,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向司法机关展示自首、立功等情节,积极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增加争取酌定不起诉的机会。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情形争取:关注侦查机关搜集证据的情况,若发现证据不充分,可向检察院提出意见,要求其审查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