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情况,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加以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家长和监护人要重视日常教育和监管,关注孩子行为和心理。
(二)若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政府会收容教养。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是否有收容教养的必要。
(三)因犯罪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监护人需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