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方发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应及时收集对方患病或伤残的相关医疗证明、鉴定报告等证据,之后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二)若发现另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子女受伤照片、邻居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起诉。
(三)当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自己生活且自己有抚养能力时,可让子女表达意愿,形成书面材料,并准备好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明,如收入证明等,向法院请求变更。
(四)若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要将理由整理清晰,准备好相关证据后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