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要明确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是法定义务,主动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按时支付抚养费。
(二)父母离婚时,双方应友好协商抚养费的负担金额和期限,达成合理协议。若协商不成,要积极配合法院判决。
(三)当父母死亡或无抚养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姐要依法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或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