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核心问题
父母出资购房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赠与合同明确给子女的归个人所有;无明确约定的,原则上归出资方子女,但需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分割,兼顾共同生活、子女抚养等因素。
夫妻间房产赠与
未过户:法院可判决归属并确定补偿。
已过户:婚姻存续时间短且无重大过错时,可能判归原赠与方。
共同财产转移
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违反公序良俗无效,配偶可要求全额返还。
二、子女抚养与探视
抚养费支付
分居/离婚后仍需支付,标准参考月收入20%-30%,可协商调整。
大学阶段子女一般无权索要抚养费,除非丧失劳动能力。
抚养权变更
需证明原抚养方不利于子女成长,8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
姓氏变更
未经双方同意单方改姓无效,需共同至公安机关办理。
三、特殊情形处理
彩礼返还条件
未登记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同居财产分割
各自工资归个人,共同购置的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区分的均分。
离婚冷静期
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限。冷静期后需30日内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