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从利于孩子成长判决,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已满两周岁综合考量,已满八周岁尊重意愿,不直接抚养方付抚养费、有探望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在处理离婚孩子抚养问题上,先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当协商不成时,法院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判决。对于两周岁以下孩子,考虑到其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哪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尊重其意愿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能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抚养费数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方与孩子保持情感联系的重要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如果您在离婚孩子抚养问题上有疑问或遇到纠纷,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