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不知情不构成洗钱罪,但存在应当知情情形司法机关会结合判断,能证无故意通常不担刑责,可能需配合调查。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洗钱罪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也就是要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洗钱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确实不知情他人利用自己洗钱,不构成洗钱罪。然而,如果后续有证据显示其在客观行为上为洗钱提供了便利,且存在应当知情的情形,司法机关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其主观是否存在故意。要是能证明完全没有故意,即便客观上为洗钱提供了一定条件,通常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当事人可能需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提供相关信息。若您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遭遇相关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