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告诫通常不属于需严格法定程序的行政活动,但基于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告诫应到达相对人,方式灵活,涉及重大权益影响事项尽量书面送达,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告诫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定行政行为,不适用行政处罚等严格的法定程序。然而,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告诫,因其具有行政指导或提示性质,从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角度,让相对人知晓是必要的。在送达方式上比较灵活,口头、书面等方式均可。不过,当告诫内容涉及对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为确保相对人知晓,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等规范方式送达。若因未有效到达相对人导致其权益受损,相对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您在行政告诫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