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情况,另一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然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二)若离婚协议漏分财产,可准备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三)一方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要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以此向法院起诉。
(四)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准备好财产的权属证明等材料,另行起诉分割。同时务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