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及自身到期债权受影响的相关材料,如合同、交易记录、协商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二)明确诉讼主体,要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债务人的相对人,同时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三)了解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