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犯罪时间已过追诉期的文件,提交给检察院,争取法定不起诉。
(二)若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可准备能证明情节轻微的材料,像被害人的谅解书等,向检察院申请酌定不起诉。
(三)对于证据不足的情况,可协助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若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可要求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