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自己有为他人提供银行卡的情况,应先冷静回忆自己当时是否知晓对方用卡的真实用途。若明知是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二)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当他人提出借卡需求时,需谨慎询问用途,拒绝不合理的借卡请求。
(三)如果发现有人可能利用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犯罪,要及时联系银行挂失银行卡,避免更多损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