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方面
若涉及泄露内幕信息罪,要注意避免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情况发生。不要基于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利或避免损失,以免达到入罪标准。在接触内幕信息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
(二)单位方面
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对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管。若单位出现此类犯罪,要及时配合调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