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取保候审性质:要清楚取保候审只是要求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并保证随传随到,并非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和被羁押是不同的,所以不能折抵刑期。
(二)明确可折抵刑期情况:只有像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且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被羁押的,才可以按规定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表明可折抵刑期的是先行羁押情况,取保候审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