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企业等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监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明确审批权限,防止工作人员随意挪用资金。
(二)单位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清楚挪用资金用于个人生产经营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三)在面临资金问题时,若确有紧急生产需要,应尽快通过合法途径向上级报告,获得批准后再使用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