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无效的。若发现存在这些情况,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明等。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且婚姻效力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能上诉。
(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处理:审理中涉及这两部分可先调解,达成协议会另制调解书;未达成协议,法院会对财产和子女问题判决,该判决能上诉。财产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子女抚养按父母子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