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各项费用用途:确保丧葬费切实用于处理丧葬相关事务,被扶养人生活费准确支付给被扶养人。
(二)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先自行协商分配比值,充分考虑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
(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四)解决争议途径: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