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在异地刑事拘留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尽快将其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计算时间时要把路途时间合理纳入,保证整个流程合法合规。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如果认为异地刑事拘留路上时间计算不合理,侵犯了犯罪嫌疑人权益,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司法机关反映,申请监督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