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直接重新出具借条,在新借条里清晰写清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方式、借款日期、还款时间等信息,并且注明是对之前借款的续借。
(二)若双方觉得麻烦,也可在原借条基础上补充约定,在原借条下方写明续借事宜,像续借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确认,但要注意这种方式证明力较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按此规定应采用合适的形式明确借款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