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明确取保候审期间的基本要求,牢记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变动要及时报告,传讯要及时到案,不能干扰证人作证,不能毁灭证据等。
(二)去宾馆就餐正常情况下是被允许的,因为这属于正常社会生活活动,不在禁止范围内。
(三)但必须留意执行机关是否有特别限制,若明确禁止进入某些宾馆,就绝对不能前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