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前提条件
要准确判断行为人起初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是否存在,以及后面为窝藏赃物等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情况是否属实。这是转化型抢劫罪成立的基础。
(二)因果关系判断
仔细分析重伤、死亡结果与抢劫行为中的暴力之间的联系。对于介入因素,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其是否异常以及作用大小。比如车祸等意外介入情况,就要看是否符合中断因果关系的条件。
(三)主观预见可能性
审查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对重伤、死亡结果有没有预见的可能。可结合行为手段、当时场景等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