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对外担保未出具董事会决议,担保效力取决于相对人是否善意,善意则担保合同有效,非善意则一般无效,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公司可追究其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司对外担保未出具董事会决议的情形下,要判断担保效力需看相对人是否善意。若相对人善意,也就是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公司对外担保未按规定经董事会决议,且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像查看公司章程并按章程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文件,此时担保合同有效。若相对人非善意,即明知公司未按规定经董事会决议仍接受担保,担保合同通常无效。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公司对外担保且未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可依据内部规定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较为复杂,若你在这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