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设备作为反担保物处置时,有约定从约定。反担保合同中若对处置方式有明确约定,应严格按照约定来执行,这体现了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
(2)无约定时,担保人有实现反担保物权的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使担保人担责后,担保人可与反担保提供人协商将设备折价归自己,也能通过拍卖或变卖设备处置。拍卖要委托专门机构按法定程序公开竞价,变卖可自行找买家,但价格需合理。
(3)处置价款用途明确。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担保人担责支出的费用,价款超债权数额,剩余归反担保提供人;不足的,担保人可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提醒:反担保合同约定至关重要,签订时应明确处置方式。处置设备时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