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夫妻当中的一方有了债务,而另一方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事儿,并且这个债务既没有用在家庭的共同生活当中,也没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更不是因为夫妻双方一起的意思表示才产生的,那这债务就不应该让另一方来一起承担了。
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得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才会成立的。要是仅仅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自然就该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去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债务确实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面,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有的,那这时候另一方也得跟着一起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了。
总而言之,到底另一方需不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那得要看具体的债务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到底是啥样的,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一概而论说一定得承担或者一定不用承担,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说,要是一方偷偷借了钱去赌博,那这明显就只是他个人的行为,不能让另一方来背这个锅;但要是借的钱是拿去装修共同的房子,那另一方可能就跑不掉了,得一起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