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比如,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失业、患病等,导致其无法按照原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这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
另外,子女的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如因教育、医疗等费用增加,原约定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的生活和学习需要,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
还有一种情况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遗弃子女,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并非绝对不可变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变更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