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复核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的三天内,当事人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里要讲清楚理由,并且提供主要证据。
(二)诉讼中提异议
要是进入了诉讼程序,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因为它只是一种证据,法院会结合庭审调查和其他证据综合判断事故责任。当事人能在法庭上对认定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疑,还能提供相反证据来推翻认定,最后由法院确定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