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抗辩权是被告才有的权利。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被告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那么就得被告来拿出证据证明。被告要拿出证据表明这个案子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比如说要证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还有义务人是谁,从这个时候开始已经超过了相应的时效期限。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像是在某些情形下,得由原告对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总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诉讼时效已过,谁就有举证的义务。这么做是为了让诉讼活动能在合法合理的时效范围内开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要是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可能会出现一些人随意拖延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况,这对司法资源是一种浪费,也会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所以明确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举证责任,对整个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转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