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一系列法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会有三十日的冷静期。在这冷静期内,如果任何一方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起存档。而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要是整个过程都顺利,最短三十日再加一天就能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流程,双方都要按照规定来操作,以确保离婚手续合法合规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