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先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协议,若能为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法院一般尊重双方意愿。
(二)若协商不成,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要证明自身具备更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要展现自身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质,避免自身存在严重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
(四)注重孩子的意愿表达,平时与孩子建立良好关系,让孩子能自由表达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