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利息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不过约定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样的利息主张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无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解除前利息按实际使用借款期限算,按照当事人约定或法定利率标准主张;合同解除后对方占用资金,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三)主张解除合同时,要及时通知对方,同时保留好借款、还款、催款等相关证据。可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同时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当事人履行通知义务解除合同等行为也是符合合同履行和解除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