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嫌疑人被拘留后家属要及时关注是否超过37天,若超期且未呈捕或检察院不批捕,应要求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了解侦查羁押期限,若超过正常2个月期限,可询问是否有合法延长手续。
(二)审查起诉阶段,关注检察院审查时间,若超1个月或1个半月仍未出结果,可了解情况。若被退回补充侦查,监督每次补充侦查是否超1个月及是否超过2次。
(三)审判阶段,留意一审审理期限,若超23个月,可询问法院是否有合法延长理由。
(四)若最终证据一直不足,家属和嫌疑人可要求司法机关作出无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