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可由父亲抚养。
(二)已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单独询问并记录作为参考。
(四)父母双方可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签订抚养协议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该规定虽表述为离婚后,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可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