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书面申请: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办案机关提交。
(二)阐述申请理由及保证方式: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同时明确采用的保证方式。若选择保证人,要确保保证人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等条件;若选择交纳保证金,按规定准备资金。
(三)等待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按要求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理手续即可取保候审;若不同意,会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