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当事人不签字的情况,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合适送达方式。若当事人拒绝签收,可采用留置送达,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见证,完成相关手续后将文书留在其住所即视为送达。
(二)当事人要明确判决书生效规则。一审判决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上诉就生效,二审判决送达即生效,应根据判决情况合理安排后面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