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他人非法侵占押金时,首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不合法,要求其返还押金。
(二)若协商无果,要留意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为5000元至1万元以上,同时确定对方有非法占有目的且拒不交还财物。
(三)符合上述条件后,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押金支付凭证、聊天记录、协议等。
(四)携带收集好的证据,以自诉人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