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有人可能构成侵占罪,被害人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对方有非法占有故意、财物数额大小、对方拒不退还或交出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财物价值凭证等。
(二)准备好相关证据后,被害人自行撰写刑事自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启动法律程序。
(三)在整个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配合法院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