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男方净身出户,可尝试与男方协商,使其自愿签订书面协议放弃全部财产,之后办理离婚登记。
(二)若男方不同意净身出户,需留意其是否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若有此类行为可向法院举证。
(三)在财产分割时,可向法院主张自己属于照顾子女、女方或无过错方,争取更有利的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