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签订3年后反悔,对财产分割反悔通常无法请求撤销或变更;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可协商变更,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于财产分割反悔的情况,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能撤销或变更,但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已过3年,一般无法通过此途径。而对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离婚协议相关问题上有困扰或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