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退婚时,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需返还此前收受的彩礼,但恋爱期间日常小额赠与无需返还;若双方已共同生活,返还数额会结合具体因素酌定,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男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给付方请求返还,法院会支持。彩礼通常指为结婚给予女方或其家人的大额财物,如现金、金银首饰等。而恋爱期间日常小额赠与,像节日红包、赠送小礼物等,被认定为一般赠与,无需返还。若双方已共同生活,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来酌定返还数额。遇到彩礼返还问题,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男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彩礼返还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