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3岁小孩不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若发生类似可能被误解为肇事逃逸的事件,应向相关方说明3岁小孩不具备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能力,避免错误追究。
(二)从民事角度,若小孩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要积极与受损方沟通,承担起应有的赔偿责任。根据实际损失,计算好医疗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三)监护人若能证明自己尽到监护职责,可向法院主张减轻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