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院判决的刑期是基础,依据判决中如拘役、有期徒刑等明确的服刑时长初步确定时间。
(二)争取符合减刑条件,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等有悔罪或立功表现,可申请减刑,不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看是否符合假释条件来提前出狱,但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四)注意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情况,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