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当公款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时,不论采取何种名义,其核心就是公款私用,这是较为直接的一种挪用情形。
(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像超越职权、逃避财务监管等行为都属于“以个人名义”。通常情况下,未经过单位集体研究,由个人决定借出公款就会被认定为此种情况。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并谋取个人利益。这里的“个人决定”包括在职权范围内和超越职权的决定;“谋取个人利益”包含物质和非物质利益,且不论利益是否实际取得。认定该情形需结合多方面证据综合判断。
提醒:挪用公款是严重违法行为,在涉及公款使用时,务必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不同情形的认定较为复杂,若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