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牢记主债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算,超过二十年一般法院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所以要尽早关注权利状况。
(二)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可通过向债务人提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间。
(三)为避免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不能消极对待,要及时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