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婚欠款离婚时判决需区分债务性质,婚前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婚后用于共同事务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分担比值。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结婚欠款的处理,婚前一方为个人事务欠下的债务,因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单独承担偿还责任。而婚后因举办婚礼、购置共同生活用品等产生的债务,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协商清偿方式。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具体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分担比值,例如一方对家庭贡献大且经济能力弱,法院可能会调整分担比值。若你在处理结婚欠款离婚判决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